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制订〈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印鉴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指印鉴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仓库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明、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或发出的邀约、要约、承诺及其他须用印鉴的文件等。 第四条 印鉴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董事长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公章由董事长授权董事长办公室保管,由董事会决定或由总经理申请由董事长批准使用。 2、合同专用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3、法定代表人章由财务部门管理和使用且仅限于财务单据、报表、票据方面的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仓库专用章由仓库保管负责人保管和使用。 5、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本办法执行。 6、凡因工作需要并符合本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人资行政部逐级上报书面申请,经董事长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7、印鉴刻制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鉴的规格、样式由公司人资行政部按有关规定办理。无需核准但公司因业务或管理需要的印鉴由公司人资行政部门报逐级上报董事长批准刻制。 第五条 印鉴的管理 (一)公司的所有印鉴,均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登记、留样并确定印鉴保管及使用责任人(以下简称印鉴保管责任人,一般为各部门负责人)。印鉴启用时由公司人资行政部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____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制度附件一),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二)人资行政部向印鉴保管责任人移交印鉴时,应填写《公司印鉴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二)。 (三)由于印鉴磨损而更换印鉴,仍需在公司人资行政部登记、留样。 (四)公司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鉴交回公司人资行政部,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负责销毁。 (五)严禁印鉴保管责任人将印鉴转借他人。 (六)印鉴丢失时,印鉴保管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公司人资行政部书面报告,公司人资行政部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鉴下落、公告印鉴作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七)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鉴的,由董事长签字同意后由公司人资行政部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____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鉴切角封存或销毁。 (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鉴,违反本项规定致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 印鉴保管责任人的职责 公司所有印鉴保管责任人应遵守本条以下规定: (一)印鉴保管责任人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鉴是否齐全,并将印鉴锁进保险柜或办公室专用抽屉等保管设备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鉴存放在办公桌面;次日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鉴,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鉴保管责任人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印鉴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鉴,印鉴保管责任人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印鉴保管责任人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 (三)印鉴保管责任人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不全的,印鉴保管责任人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鉴保管责任人审核文件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鉴保管责任人可拒绝用印并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鉴保管责任人用印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鉴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五)印鉴保管责任人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因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印鉴保管责任人离职时,其管理的印鉴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鉴保管责任人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印章使用登记簿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交接单》(详见本办法附件四)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出。如确需带出使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并填写《公章外出使用审批单》(详见本办法附件五)方可带出;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时,用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四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带出。 第七条 各类印鉴的使用规定 (一)公司章的使用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人认真填写相应的《文件审批表》(附件八),并按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书面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保管责任人,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在用章登记本登记后用印,不用再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 业务经办人员需要用章时,须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六)并按上述规定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到印章保管责任人出用印。 印章使用的审批类别为: 公司对外公文、内部公文、人事调整文件、薪酬调整文件、重要会议记要、重大合同及协议、重大要约与承诺等,需使用公司公章的,须经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认为必要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董事会、股东会的文件、决议,公司高管或部门人事调整文件,涉案法律文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诉状、仲裁申请、答辩文件、执行申请书等文件),需使用公司公章的及法人签名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业务部门日常签订的经济合同、经济往来及行政办证审批类的授权委托书、转账单据、信函、介绍信(开具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证明、协议、业务报表等文件需要加盖印鉴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的,须经总经理审批。 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鉴(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由用章部门保管,《公司用印审批单》作为用印凭据档案由人资行政部印章保管责任人留存。 涉及法律诉讼或仲裁等重要事项需要使用印章的,除按印章审批程序申请外,须同时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5、禁止在内容填写不全的文件或空白的纸张、介绍信、信函、证件、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 、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6、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由董事长办公室或人资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责任人负责保管。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应按公司《合同签订规定》办理审批程序并填写《合同审批表》。 2、公司合同专用章由人资行政部的印章保管责任人负责保管。 3、需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印章保管责任人查看《合同审批表》(附件九),合同须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用印,不用再填写《公司用印审批单》。总经理认为必要的重大合同须经律师签名方可用印。重大合同或协议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须经董事长审批。 4、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5、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全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6、对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本条第(一)项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用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四)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人资行政部备案。各部门须在本部门设立用章登记台账,由各部门印章保管责任人登记、管理。 (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保管责任人应每年度的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印章使用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制度附件七)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档。 第八条 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附公司印鉴管理的相关文件范本。 (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 |
广州润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